各学院:
为深刻领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全方位、立体式展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成果,激励大学生勇担“厚植工匠精神,技能强国有我”的时代使命。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通知,现开展第二届 “助学励志 精工至善 传承创新 卓而越己”---2024年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成果展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学励志 精工至善 传承创新 卓而越己
二、活动对象与时间
全校受资助学生、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教师
时间:2024年8月—9月
三、文化创意作品征集要求
(一)题材及内容要求
1.文化创意作品需要符合本次活动主题和题材,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2.文化创意类作品说明:
(1)实物(不含书法、篆刻,包括但不限于雕塑、装置艺术、陶瓷艺术、金属工艺、纤维艺术等)、绘画(包括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等)。作品内容要求紧贴活动主题“助学励志 精工至善 传承创新 卓而越己”,作品原创。实物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50cm;绘画类作品宽度建议不超过120cm。
(2)传统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微电影)。作品内容主要展现受助大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视频类作品要求画面清晰稳定,时长要求在3-6分钟,视频格式以H.264/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
(3)数字艺术类作品(包含数字绘画、三维建模与渲染、矢量艺术等)。作品内容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契合活动主题,通过技术支撑来展现大学生对未来的想象,创意特色鲜明,形式感强,制作精良,作品内涵用一张海报表达,如作品获奖,海报将用于该作品的宣传展览。宣传海报要求:竖版A3幅面(297mm*420mm),300dpi,JPG,不超过5M。
3.作者及指导教师数量:每件作品最多3名作者,2名指导教师。
4.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要求,且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任何有争议性的挪用、抄袭、侵权等行为;杜绝高仿、复制或自我抄袭的作品,否则造成任何后果与法律纠纷,一切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报送要求
1.初评阶段:参赛者需报送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作者+ 作品名称。
实物、绘画类作品:报名表+作品的照片+宣讲视频。照片统一为JPEG或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件作品照片提供不超过3张各角度的照片。宣讲视频用于表达作品寓意,团队合作,创作过程等,要求画面清晰稳定,视频格式以H.264/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时长3分钟以内。
视频类作品:报名表+视频作品
数字艺术作品:报名表+作品截图(2-5张)+作品源文件(可提供网盘链接)+宣传海报。
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指定邮箱。由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类作品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入围作品。
2.复评阶段:学校递交入围作品(实物),由上海市教委组织评审组对作品实物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进行集中展览。
四、进度安排及活动说明
(一)8月-9月20日,参赛作品材料报送
(二)10月中下旬,参赛作品初评,公布获奖名单。
(三)11月上旬-12月,上海市获奖作品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公开展览。
(四)其他说明
大赛上海市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统一颁发市级荣誉证书,参展作品颁发参展证书。本次资助作品征集对入选的文化创意作品进行统一展览,印制作品册,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所有征集作品一经录用,即可获作品册一份。
作品报送邮箱:xsc@shou.edu.cn
邮件主题:学生资助育人展示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163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
附:“助学励志 精工至善 传承创新 卓而越己”学生资助育人展示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