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学费补代偿相关疑问的解答(2024 年版)

发布者:郑晓琼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10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请登录网

址:https://sls.cdb.com.cn/#/,如有相关事宜具体请咨询生源地经办银行。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     

1.申请校园地或者生源地助学贷款分别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①如实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申请国家

助学贷款用,可复印使用。

②户口簿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身份证正反面、新生须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非新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③未满18周岁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来校报到后,把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交到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由负责老师组织贷款学生登陆上海市学生资助在线,进行系统申请,负责老师及学院初审后,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3.网上申请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办?如果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了生源地贷款能否到账后交学费?

答:到学校报到后,由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统一组织学生网上申请。如果申请了助学贷款是可以缓交学费的,银行卡里面暂时只存少量,不超过学费金额就不会自动扣款,等贷款资金到达学校账号后再抵充学费。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抵押担保吗?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推动实施的,借款学生申请时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担保。

5.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6.国家助学贷款有利息吗?

答:任何贷款都是有利息产生的,只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无需自己支付利息,

由财政部门贴息,但毕业后就需要自己承担利息了。

7.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

答: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8.国家助学贷款有无宽限期?

答: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延长到3-5年,学生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

使用还本宽限期的借款学生只需要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借款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5年内选择任意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二)     

1.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都是全额贴息吗?

答:借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但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休学(非因病),自休学后的下月1日起利息全额自负,中途退学的借款学生视同结束学业,从退学后下月1日起利息全额自负,退学后1-5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2. 如因升学或者休学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如何办理贷款展期?

答:因升学或休学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具体办理展期的手续请及时关注基本修业年限毕业学年春季学期的贷款展期通知。办理展期的学生需填写银行的《贷款展期申请表》、《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申请表》,升学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休学学生需提供学籍异动红头文件,按照通知上的时间节点将书面材料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待审核后,去经办银行办理展期手续。

特别提醒:升学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如需在新学段继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需在考入学校办理新学段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手续。

3.贷款何时开始计算利息?

答: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按正常年限),利息由政府财政补贴,学生无须支付;学生毕业后(按正常

时间推算),就需要由学生自己支付利息。学生毕业后的次月1日(一般为7月1日)起,利息自付。

4.具体利率如何计算?

答:《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执行。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如有调整,利率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5.之前办理贷款的指定银行卡账号与密码忘记,应当如何操作?会有何影响?

答:如果账号忘记,可以联系银行咨询电话进行查询。如果仅是密码忘记,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至农行的任何营业网点柜台进行咨询和处理。

6.如果忘记及时在卡内存款,银行未能扣款,银行会给予提醒么?会有哪些方式的提醒?

答:还本宽限期结束,学生进入按月还本付息后,如学生未按时还款,银行将向学生预留手机号码发送催收短信。因此,学生如变更手机号码或联系地址,应及时与银行联系,便于银行更新系统中联系信息。

7.如果没有及时按约定还款,会有复利或罚息吗?

答:对应付未付利息,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和借款逾期

后分别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以上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


(三)     

1.贷款之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还款?大二如果不想续贷了能提前还吗?

答:正常还款是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开始。一般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按季结息(即每个季度末月20日扣一次利息)。还本宽限期结束后,每个月还本付息,直至(毕业后的第15年内)贷款(本金加利息)全部还清。如果中途终止贷款,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提前还款。

2.是否可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如何还款?

答:可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如果需要提前偿还某笔贷款或提前还清全部贷款,首先将钱款存入本人或他人的农行卡内,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正常工作日前往经办银行的个贷中心办理还款。具体地址为:惠南镇城南路101号,农行上海南汇城南支行,咨询电话:20970131,20736017,68037455,20736011。

注意:仅仅将足额的钱款存入银行卡内,银行是不会全部扣除所有贷款的。提前还清贷款,一定得有人去银行办理。

3.贷款的最迟还款期限为何时?毕业后几年之内须还清?

答:每一笔的具体到期日,请以毕业前组织填写的《还款确认书》上“借款到期日”标注的日期为准。

毕业后15年之内须还清。

4.毕业前是否可以归还部分贷款?毕业前还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答:助学贷款原则上按每笔6000或8000元来处理的,包括计算利息、借款期限等。毕业前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毕业前还款,本人不用支付利息。

5.什么是还本宽限期?

答:还本宽限期是指学生毕业后的一到五年内,借款人只需每个季度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结束后,每个月支付本息(本金加利息)。

6.还本宽限期内是不是不用还款?

答:还本宽限期内,每个季度的末月20日扣一次利息。还本宽限期内并非不用还款!必须确保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内有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备扣除利息!

7.还款具体流程及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答:如果是选择默认的还款方式,只需确保在银行每次扣款日(20日)前,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内有足额的钱款即可。

8.还款时,应将要归还的贷款直接还给银行,还是将钱款交还学校由学校代理还款?

答:如果是选择默认的还款方式(还本宽限期后月等额还本付息),只需确保在银行每次扣款日期(20日)之前,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内有足额的钱款即可。银行会自动扣取,可提前和银行沟通。

9.是否仅限于用指定的银行卡还款?外地生源毕业后,能否以其他银行卡还款?

答:所有人都必须使用借款时约定的农行卡进行还贷,不管是外地生源还是本地生源。还款时,在银

行扣款日之前将足额的钱存入卡内即可。如果原卡丢失或损毁,一般先挂失,然后补办卡,补办的农行卡

仍然需要是在上海开户的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姓名的借记卡。如外省市学生补办卡确有困难的,可与贷款银行协商,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10.国家助学贷款在毕业前学校还有什么帮助政策?

答: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颁布了《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及补助实施细则》,规定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中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贷款、校园地贷款),当学年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家庭类型为孤儿、烈属子女、单亲、离异家庭的同学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校团委)毕业当年5月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具体事宜请关注通知。

11. 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名额、金额分别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贷款补助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补助分四个档次上限(不超过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补助额度第一档:离异家庭和志愿服务西部的特困大学生,补助5000元;

2)补助额度第二档:单亲家庭,补助10000元;

3)补助额度第三档:军烈属,补助15000元;

4)补助额度第四档:孤儿、表现优秀的军烈属,补助20000元。


(四)    

1.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答:本市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农村学校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57号)的规定范围,以后如有变化,按最新文件执行。

2.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程序?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偿代偿资格:

1)毕业生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从任教满半年起,可以向其任教学校递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本人与任教学校签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业合同复印件。

2)毕业生任教学校根据上述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于当年4月底前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批,区县教育局于当年5月底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市学生事务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答: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由本市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是指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是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工作场所在农业地区的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等的涉农企业单位。本市农业地区专指崇明、金山、奉贤、青浦、松江5个区(县),以及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四个区中的农业地区。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4.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程序?答:(1)毕业生自愿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从就业满半年起,

可以向所在单位递交《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业合同复印件。

2)毕业生所在单位根据上述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于4月底前报送所在区县农委审批,市属单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农委审批,最迟于当年5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对象及

条件?

答:(1)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注意:如果是免除了部分学费可以代偿剩余的学费)

6.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离校前登录(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先登录再申请,进入界面后找到基层就业申请页面,按照要求完成相应资料的填写和扫描、上传,包含:就业协议书(本人、就业单位、毕业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毕业证书,身份证,承诺书(下载手签后在系统上传)等,如果有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委托学校代为办理还款协议变更手续,下载《委托书》手签后也要系统上传。所上传材料都需要申请学生通过系统扫描上传并提交。上报后,联系毕业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在学校初审、复审,无误后报送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请注意:网上申请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

7.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每学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