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求,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开展第七届“我为资助代言”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学校拟招募奖学金获奖学生及其余受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暑假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鼓励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利用暑假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通过宣讲座谈、实地走访、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增强防诈骗意识,促进学生资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招募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及其余受助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不限本学年度)
三、招募数量
每学院3-5名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2.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受过其他资助,品学兼优;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五、宣传形式及重点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暑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可以是 “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可以是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线上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可以是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防诈骗意识。同时,在家乡母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现状、学生和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知晓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招募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招募活动中来,让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受助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1),6月5日前学院将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1、2)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3.假期各学院可随时报送宣传大使相关活动稿件,学生资助中心将通过多途径、多平台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后续宣传工作,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优秀案例,届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择优向新闻媒体发送典型素材。
4.各学院应鼓励奖学金获奖学生及其余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9月20日前学院上报宣传大使工作总结,包含(1)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特色;(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3)资助宣传相关照片视频等。
5.9月学校将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将推荐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参加“我为资助代言”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后续将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附件:1.附件1.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
2.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
3.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