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助学贷款相关疑问的解答(2020年版)

发布者:郑晓琼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12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请详见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wtzx/dksqlwt/201911/t20191115_6893.html

2.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录毕业确认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如何填写?

答: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经与经办银行协商,若后续毕业生有返校安排,可到学院贷

款负责老师处领取,准确填写信息,签字上交。若后续毕业生无返校安排,可请负责老师将对应的还款确认书拍照发给毕业生,打印出来后,毕业生准确填写信息,签字后,扫描或传真交负责老师;若条件不允许的,清晰拍照上交也可。

2.贷款之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还款?

答:正常还款是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开始。一般有3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按季结息(即每个季度末月20日扣一次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每个月还本付息,直至(毕业后的第13年内)贷款(本金加利息)全部还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提前还款。

3.是否可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如何还款?

答:可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如果需要提前偿还某笔贷款或提前还清全部贷款,首先将钱款存入本人或他人的农行卡内,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正常工作日前往经办银行的个贷中心办理还款。具体地址为:惠南镇城南路101号,农行上海南汇城南支行,咨询电话:209701316803745520910332。

注意:仅仅将足额的钱款存银行卡内,银行是不会全部扣除有贷款的。前还贷款,定得有人去银行理。

4.贷款的最迟还款期限为何时?

答:每一笔的具体到期日,请以毕业前织填写的《还款确认书》上“借款到期日”标注的日期为准。

5.毕业前是否可以归还部分贷款?毕业前还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答:助学贷款原则上按每笔6000元或8000元来处理的,包括计算利息、借款期限等。毕业前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毕业前还款,本人不用支付利息。

6.毕业后的还款利息以及每月应还数额各多少?

答:毕业后还款,还款利息由银行系统按照法定基准利率计算,今年利率是4.9%(以6000元为例每月需要支付利息24.5元)。每个月应还的金额也是由银行系统计算生成的,可参考在毕业前组织填写的《还款确认书》上的数字(实际还款金额根据人行基准利率调整而变动)。如按照默认的还款方式(宽限期结束后,进行月等额还本付息),以一笔6000元为例,每月需支付的本息(本金加利息)约为150元,实际期限不同,还款额略有出入。(此数,供参考

7.什么是宽限期?  

答:宽限期是指学生毕业后的一到三年内(具体时长由当时首次申请贷款时合同约定),借款人只需每个季度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每个月支付本息(本金加利息)。

关于宽限期的长度:以《还款确认书》上列出的时间为准。每笔贷款(6000元)都对应一个“按月还款起始年月”。例如,2022年6月。那么,就表示,从毕业(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均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按季度结息,每笔6000元一个季度产生的利息约为100元。

8.宽限期内是不是不用还款?

答:宽限期内,每个季度的末月20日扣一次利息。宽限期内并非不用还款!必须确保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内有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对后续贷款造成不良影响。

9.还款具体流程及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答:如果是选择默认的还款方式,只需确保在银行每次扣款日(20日)前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内有足额的钱款即可。

10.还款时,应将要归还的贷款直接还给银行,还是将钱款交还学校由学校代理还款?

答:如果是选择默认的还款方式(宽限期后月等额还本付息),只需确保在银行每次扣款日期(20日)之前,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内有足额的钱款即可。银行会自动扣取。

11.是否仅限于用指定的银行卡还款?外地生源毕业后,能否以其他银行卡还款?

答:所有人都必须使用借款时约定的农行卡进行还贷,不管是外地生源还是本地生源。还款时,在银行扣款日之前将足额的钱存入卡内即可。如果原卡丢失或损毁,一般先挂失,然后补办卡,补办的农行卡仍然需要是在上海开户的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姓名的借记卡。如外省市学生补办卡确有困难的,可与贷款行协商,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三、毕业生补偿代偿政策简介

1.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答:本市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

农村学校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7〕100号)的规定范围,以后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2.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程序?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偿代偿资格:

 (1)毕业生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从任教满半年起,可以向其任教学校递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本人与任教学校签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业合同复印件。

2)毕业生任教学校根据上述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于当年4月底前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批,区县教育局于当年5月底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市学生事务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答: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由本市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是指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农村基层涉农单位是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工作场所在农业地区的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等的涉农企业单位。本市农业地区专指崇明、金山、奉贤、青浦、松江5个区(县),以及闵行、嘉定、宝山、浦东4个区中的农业地区。

4.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程序?

答:(1)毕业生自愿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从就业满半年起,可以向所在单位递交《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业合同复印件。

2)毕业生所在单位根据上述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于4月底前报送所在区县农委审批,市属单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农委审批,最迟于当年5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对象及条件?

答:(1)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往届毕业生如果毕业当年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也可以补报),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由国家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注意:如果是免除了部分学费可以代偿剩余的学费)

6.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必须要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首先进行“注册申请”(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登陆进入界面后找到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完成相应资料的填写和扫描、上传,包含:由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毕业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承诺书(下载手签后在系统上传),在职工作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提交原件,需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和还款委托书,下载《委托书》手签后也要系统上传。所有材料都需要申请学生通过系统扫描上传并提交。上报后,联系原毕业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在学校初审、复审,无误后报送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

7.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每学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选择就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