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文体骨干生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 人数 | 人民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
可获奖人数(人) | 自强奖名额(人) | 其他单项奖学金 | |||||
35%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1198 | 419 | 60 | 120 | 240 | 12 | 根据条件 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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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学院 | 780 | 273 | 39 | 78 | 156 | 7 | |
食品学院 | 1635 | 572 | 82 | 164 | 327 | 15 | |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 498 | 174 | 25 | 50 | 100 | 4 | |
经济管理学院 | 2383 | 834 | 119 | 238 | 477 | 19 | |
工程学院 | 1176 | 412 | 59 | 118 | 235 | 14 | |
信息学院 | 1255 | 439 | 63 | 126 | 251 | 12 | |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 699 | 245 | 35 | 70 | 140 | 7 | |
外国语学院 | 884 | 309 | 44 | 88 | 177 | 8 | |
爱恩学院 | 1439 | 504 | 72 | 144 | 288 | 2 | |
合计 | 11947 | 4181 | 597 | 1195 | 2389 | 100 |
二、评奖要求
1.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2.按照各项要求评选,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全。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6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含公示三个工作日);
2.2020年 4月16日13: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3.经学生处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四、上报要求
请按照邮件要求分别提交“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审报告”、“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审报告”后附: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获奖明细单(EXCEL)、电子版发至wlwang@shou.edu.cn;纸质版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
2.“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报告”后附: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获奖明细单(EXCEL)备注栏注明学生获奖时间、获奖奖项及申请奖项,电子版发至wlwang@shou.edu.cn;其中自强奖和学习进步奖通过系统审核,其他奖项电子版申请表1份及获奖证书扫描件1份(纸质版待正式返校后提交),纸质版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
3.本次评审采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操作。
4.无法在网上申请的同学,请归类上报。
注:电子邮件请标明学院;电子版汇总表请按学号从小到大升序排列。
五、重要说明
1.根据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统计截止日期:2020.3.10)、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统计截止日期:2020.3.10),分别确定各学院人民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名额;
2.奖学金发放方式:在学校行文后,学生处将统一将奖学金发放名单交财务处,进卡。奖学金证书在学校行文后学生处统一打印、发放。
3.疫情期间,烦请通知到每位学生,尤其是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针对偏远山区网络不通或因其他情况无法线上申请的,辅导员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好线下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4.由于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缓考,涉及学生请学院做好排摸备案,待正式返校,缓考完成后另行申请名额进行评选。
5.疫情特殊时期,请各级管理员加强审核把关,报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先提交电子版,所有签字的书面版材料待正常开学后再补交。
六、联系方式:行政楼305室联系方式:15692167073联系人:王老师
学生处
2020年4月1日